通信車的移動式25kw汽油發(fā)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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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貴港分公司應急發(fā)電機組購置項目比選招標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18年貴港分公司應急發(fā)電機組購置項目(項目編號:GXTFZB-2018-DX-GG-09025),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貴港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就2018年貴港分公司應急發(fā)電機組購置項目所需的設備及服務進行采購。詳見第五章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guī)范書。
1.2采購內容:采購主用功率25KW低噪聲型移動式汽油發(fā)電機組(非拖車式,需可裝載在皮卡車上),備用功率15KW移動式柴油發(fā)電機組(非拖車式,需可裝載在皮卡車上)。
1.3本項目評審委員會按照綜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薦2名中選候選人,采購方終確定綜合得分排名的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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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并有能力提供相關服務(參選人具備合格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顯示經營范圍,若參選人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記的,僅需提供新版的“營業(yè)執(zhí)照”即可;)
2.2本項目接受代理商參選:若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對本項目應答產品對應型號的授權書。如制造商與代理商同時對同一型號應答的,取制造商的參選文件參與評審,代理商參選無效;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的產品有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有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的代理商將全部被否決。(本項目要求提供所應答應急發(fā)電機的產品授權書,產品授權書需提供復印件。)
2.3參選人需提供至少一個自2015年1月1日起應急發(fā)電機設備銷售合同業(yè)績。
2.4聯合體: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應答。
2.5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諾函):
a參選人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狀態(tài)的;
b參選人被暫?;蛉∠稑速Y格的;
c參選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d參選人在近三年內有違法行為或被媒體曝光且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e參選人在近三年內嚴重違法合同約定的;
f參選人在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的。
g在近五年內參與的采購活動中有犯罪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