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1)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yù)定的終止電壓,否則將導致過放電,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為達到的工作效率,放電應(yīng)0.05-3C 之間,放電終止電壓如下表1所示
(表1)放電電流和放電終止電壓
放電電流 (A) | 放電終止電壓 (V/ 單體 ) |
(A) < 0.1C | 1.90 |
(A) < 0.2C | 1.80 |
0.2C < (A) < 0.5C | 1.70 |
0.5 < (A) < 1.0C | 1.60 |
1C < (A) < 2C | 1.50 |
3C < (A) | 1.30 |
(2)放電容量
◆放電容量與放電電流的關(guān)系,圖1為FM、JFM系列 電池在不同的放電率條件下放出的容量,從圖中可看出,放電倍率越大,電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溫度作用
電池容量亦受溫度的影響,過低溫度(低于15℃,5℉.)則會降低有效容量,過高溫度(高于122℉.50℃)則會導致熱失控并損害電池.
充電
(1)浮充(限制電壓,控制電流)使用: 浮充電壓2.25V~2.30V/單體,zui大電流不得大于0.25C10,電池浮充電流調(diào)到小于2mA /AH.(25℃)。請參見表(2)。
(表2)充電方法與充電時間
充電方法 | 充電時間 (h) | 周圍溫度 ( ℃ ) |
恒壓充電 | 6-12 | 5 -35 |
恒流充電 | 6-12 |
(2)循環(huán)使用(充電即停,放完電即充):充電電壓2.4 V/單體,zui大充電電流不得大于0.25C10. (3)溫度補償電池在5~35℃范圍內(nèi)工作時,不必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當溫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時,建議對充電電壓作適當?shù)恼{(diào)整,調(diào)整標準為浮充時 干3mv/℃/單體,循環(huán)使用時干4mv/℃/單體(溫度以25℃為基準)。 (3)過充電 電池充足電后再補充電則稱為過充電,持續(xù)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使用壽命 以下因素將可能縮短電池的使用壽命: 容量保持和儲存 l自放電 A.化學因素不論是陽板(PbO2)還是陰板(Pb)的活化物質(zhì),都需經(jīng)分解或逐步與硫酸反應(yīng)(電解液),而轉(zhuǎn)變成較穩(wěn)定之硫酸鉛,這個過程也就是自行放電。 B.電化學因素由于不純物質(zhì)的存在,電池內(nèi)部會形成局部電路或與兩極發(fā)生氧化還原反應(yīng),而造成自行放電。力能電池電解質(zhì)因雜質(zhì)含量極低,因而自放電量非常小,這源于電池的*保持特性。 (2)電池的自放電與儲存溫度有著密切的關(guān)系 電池放電后應(yīng)立即充電,不可將電池在放電后長期擱置;不需要用的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yīng)進行重復補充電,直至容量恢復到儲存前的水平。 當容量僅為或低于額定容量的40%時(開路電壓25℃時低于6.3V/12.63V),應(yīng)用均衡充電以使容量恢復。 常溫下應(yīng)三個月一次對電池進行補充電,(補充方法請參見表3)低溫下電池可儲存更長的時間,例如電池儲存于15℃,無潮濕,干凈及無陽光照射的地方,在進行必要的補充電前,可保持12個月以上。
電池特點: ·采用電池槽蓋、極柱雙重密封設(shè)計,確保不漏酸。 使用范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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